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金鸡湖商务区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回复原状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
-苏州市
项目概况
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恢复原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7 月 3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ZWK2023-Y-C-020-001 号
项目名称: 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恢复原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叁佰零肆万 元整(¥ 3040000.00 )
最高限价: 无
1 、项目概况:
现需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确定合格的成交单位承担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范围内暂定的 76000 平方米工作量(具体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的拆除的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包括楼梯、广告、店招等设施)服务,面积按照单面墙面积计算。违法建筑主要是指违反规划、市容或者其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楼梯、广告、店招等相关设施;硬化地坪主要是指违反土地或者其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等规定承载违法建筑的硬化地面。
2 、服务要求:
2.1 、各响应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服务人员不得少于 27 人。要求 : 男性,身体健康,年龄 45 周岁以下,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3 人,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员或工程师负责现场指挥、协调本项目的工作。
2.2 、投入设备:电锤、电镐、发电机、气割工具、脚手架、吊车、卡车、挖机等车辆专用设备,以及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恢复原状服务项目的其它工具。
2.3 、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2.4 、工作范围: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范围(具体根据甲方指定地点指定范围)。
2.5 、工作内容: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恢复原状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 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6 月 21 日 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
方式:访问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 / 国企 / 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招标(采购)文件。点击“ + ”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页面,点击“招标(采购)文件”,填写联系人 / 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按钮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完成。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保留“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 - 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 /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3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7 月 3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 2F 苏州工业园区中心(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 - 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响应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响应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 APP 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响应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时工)、 (盛工)、 66605052 (谢工) 。经苏州工业园区中心核查确认后,响应单位(供应商)可办理 CA 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 CA 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办事指引栏目。
4 、各响应单位(供应商)应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为熟悉电子投标流程预留必要准备时间。
5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5.1 、
5.2 、苏州市
6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电话: 。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国际大厦
联系方式: 童飞翔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 1296 号深业姑苏中心 1 幢 17 层
联系方式: 0512-6 5158848
3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宇、
电 话:
2023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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