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1203-89-01-441077 |
投资项目名称 | 肇庆市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综合管网工程 |
招标项目名称 | 肇庆市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综合管网工程(施工) |
标段(包)名称 | 肇庆市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综合管网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肇庆市·鼎湖区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1393.48万占比1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招标范围(即招标内容): 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详细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项目规模: 万达西江府一期三回10kV电缆线路从民乐变电站,沿鼎湖大道东侧、天后路西侧敷设;万达瞰山园10kV电缆线路从万达广场公用开关站,沿桃园路西侧、和乐路东侧至天后路北侧,至万达瞰山园红线边,主要内容包括:1.新建10kV电缆ZRC-YJV22-8.7/15KV-3×300mm2,长度9.775千米(5%裕度),3*300型户内电缆终端头8套;2.新装3*300电缆中间头20套(含防爆盒,采用热熔);3.新建3层4列排管行人工作井1座,改造十二线电缆沟行人中间头井5座;新建2层6列行人排管三通井1座、新建2层3列行人排管三通井1座;改造2层3列三通井1座、六线电缆沟中间头井2座;4.新建12线顶管(HDPE?160*10mm)35米、新建2层3列行人排管65米;5.总共需揭、盖盖板1500mm以内150米,盖板1650mm以内320米;6.电缆沟、电缆工井清淤约310m?;7.破复市政彩砖(行人)路面108平方米。 |
招标内容 | 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详细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最高投标限价 | 1002.938079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1)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2)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证或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的证明材料;(3)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肇庆市平台系统”中未被锁定,且承诺在其他省、市平台系统中未被锁定,及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在建工程(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的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 C 证)或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信用中国(广东)”网站没有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2)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查询中没有黑名单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5.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安全员在广东建设信息“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广东省内投标企业无须提供)。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到肇庆市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陆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进行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02日 00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22日 23时59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23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23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肇庆市中心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中心(粤公平) |
招标人 | 肇庆市鼎湖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5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 联系地址 |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一期第2座632室之一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招标监督机构 | 肇庆市鼎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