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大塘港防洪排涝库岸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1 、 招标条件
象山县大塘港防洪排涝库岸整治(二期)工程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10-330225-04-01-184111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80% ,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瑞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4306.60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范围堤岸总长度6936m,其中整治长度为6645m,包括棉花塘江河口(一期工程整治终点)至白沙涂鱼种场东岸整治长度为6452m和晓塘乡整治库岸(共3段)整治长度为193m,剩余291m保持现状,建设地点:大塘港地区。 招标范围:象发改备案项目代码2310-330225-04-01-184111范围内大塘港库岸建设、河口堤岸建设,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 4.2 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3时40分】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3月05日13时4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育才路17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浙江瑞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阳路59号3楼
联系人: 俞琼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 象山县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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