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嘉善县干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浙江
-嘉兴市
2024年嘉善县干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县级) 招 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 2024年嘉善县干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县级) (项目名称) 已由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善农 [202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 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嘉善县常丰农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嘉善县常丰农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4年嘉善县干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县级) (标段名称)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2024年嘉善县干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县级),主要建设内容为平整土地 413亩;建设灌溉泵站5座;埋设钢筋砼管0.578km;衬砌渠道9.988km;配套渠系建筑物91处;建设田间道路 2.705 km;新建生态护岸0.82km,堤防1.436km。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 753 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2024年嘉善县干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县级)施工 。相应概算投资约 753 万元,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资质 ,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 足下列要求:
-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
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
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2 月 6 日至 2024年 2 月 29 日上午 1 1 :00时, 登录 嘉兴市网(嘉善)(网址: 及浙里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请用投标人的账号登录浙里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自行,时间为2024年 2 月 6 日至 2024年 2 月 29 日上午 1 1 :00时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2 月 29 日上午 11 :00时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送达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创业路 388号云帆大厦(嘉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易 1 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嘉兴市网(嘉善)(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嘉善县常丰农旅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嘉善县 干窑镇 | 地址: 嘉善县 罗星街道晋阳西路 1212号4楼 |
邮编: 314100 | 邮编: 314100 |
联系人: 金 先生 | 联系人: 侍丽亚 |
电话: ?????? | 电话: 0573- 84638899 |
传真: / | 传真: 0573- 84738899 |
电子信箱: / | 电子信 箱: 1530892138 @qq.com |
2024年 2 月 6 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且“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上核查发布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 3 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单个合同造价 4 00万元及以上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绿色农田、小型农田水利等农田水利工程类似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5 |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 明函》。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另外须具备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人员 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间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 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①或②:①、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另外须具备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人员 ;②、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
5 | 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 “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 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 示 。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 cn)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投标人的 “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 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件,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业绩件为准,业绩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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