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GWp光伏组件+1GW/2GWh智慧储能系统生产基地项目3#车间及辅助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
-临沂市
年产10GWp光伏组件+1GW/2GWh智慧储能系统生产基地项目3#车间及辅助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年产 10GWp光伏组件+1GW/2GWh智慧储能系统生产基地项目3#车间及辅助用房工程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 临沂欧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 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 比例 100%。 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择优选定总承包单位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 河东区郑旺镇 官庄北路与永旺路交会处东南,东至汤大线,南至官庄路,西至永旺路,北至官庄北路 , 总 占地 约 100亩 ,建筑面积约 4 .2 万平方 米 ,项目总投资 18000 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厂房 、辅助用房、 场区道路等 内容。 本项目包含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 :
( 1 )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范围内的专项设计;完成后续施工期及竣工验收等服务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2 )工程釆购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釆购、供货和安装;
( 3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质量要求:
( 1)设计质量: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后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要求合格。
( 2)材料、设备质量: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 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人员、业绩、设计和施工能力。且应具有以下资质:
(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 的工程设计综合 甲 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 级资质;
( 2)施工资质:具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2 、 负责人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拟承揽本项目 的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
( 2 )设计负责人: 应 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
4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且还 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活动。
5、 本项目采用资格 预 审(合格制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2 4 年 2 月 8 日至 202 4 年 2 月 20 日 17:00 ,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网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文件。
3.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2 月 22 日上午 09:00时,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2.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方式:申请人须通过CA实名认证,使用CA锁办理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临沂版))加解密、电子签章等方面,并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临沂市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资格预审会议时务必使用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根据临沂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 2023〕3号)规定对于临沂市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对于达不到免缴保证金要求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50万元 ,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临沂市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建议保证金形式优先选择电子保函形式。电子保函须登录临沂市中心网站办理。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 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 4 年 2 月 27 日 17:00 ,过时不予受理。
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登录临沂市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过时将无法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2 4 年 2 月 28 日上午 9:00时,过时不予受理。
方式: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或澄清要求。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 4 年 3 月 14 日上午 9:00时,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2.开标时间:202 4 年 3 月 14 日上午 9:00时。
地点:临沂市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3.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省网、临沂市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临沂欧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大官庄村官庄路与永旺路 交汇处东 南
联系人: 孙科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临沂市兰山区涑河南街与八蜡庙街交汇瑞联温州街 C座619室
联系人:
电 话: 1 3969913303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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