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西店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1 、 招标条件
宁海县西店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二期)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西店)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宁发改(西店)〔2021〕43 号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自筹 ,项目业主为 宁海县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海县排水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锦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项目位于西店镇污水处理厂内。本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1 座调节池、改建 2 座改良型 Bardenpho 生化池(即 A2/O+(A/O+MBBR))、修复 V型滤池、新建 1 座污泥浓缩池、增建 1 座加药综合房、1 座电气设备间。建设地点:宁海县西店镇污水处理厂。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新建1座调节池及厂区道路等,其中调节池建筑面积1666.24平方,为钢筋混凝土半地下室结构;厂区道路共168平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次招标控制价:6618393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4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的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 4.2 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10时00分】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3月13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海县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尤家村
联系人: 郑海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浙江锦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横涨村
联系人: 龚锦钏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 宁海县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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