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常年顾问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扬州市
项目概况:
JDHCA-2022FS003#区财政局常年顾问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都区”和“扬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0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HCA-2022FS003#
项目名称:区财政局常年顾问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高限价:60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为不断完善地方债管理制度,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PPP项目管理,推进金融业发展,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一家常年咨询顾问机构。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资格(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PPP专项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及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8日至2022年08月25日
方式:“江都区”、“扬州市”网上获取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开标前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0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长江路1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30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长江路1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的时间:2022年08月18日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2年08月25日下午5:3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或超过时限提交确认函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都区”和“扬州市”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 2022年08月25日下午 17:00(北京时间)前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 江都区”、“扬州市” 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无须缴纳竞争性磋商投标保证金。
(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投标授权委托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务必全程佩戴好口罩,入场前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出示行程码及健康码且符合防控要求。近14天内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有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城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不得进场报名及参与开评标活动;有疫情发生的省份(江苏省外)旅居史(除前述情形外)人员,进场需持到达扬州后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否则不可入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泰山路35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长江路102号
联系方式:
2022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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