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一期核电项目调试用-10#柴油采购项目
浙江
-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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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浙江省 温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苍南一期核电项目调试用-10#柴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01310004)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分类: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中广核苍南核电一期项目计划建设两台华龙一号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厂址位于Cpeo6or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马站镇苍南核电基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调试用-10#柴油(满足GB19147-2016-10#车用柴油(VI)标准)。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资格预审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10#柴油预估总需求2612吨,2024至2026年预计分11批次供货,最小批次20吨,最大批次500吨。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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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格: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处于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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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1)申请人持有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合作运输单位持有营业执照、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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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2020-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载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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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1)近3年内(自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申请人具有不少于1项-10#柴油的供货业绩。
(2)近3年内(自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申请人具有不少于1份-10#柴油的质量检测文件(满足技术规范书全指标要求)。
- 信誉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近3年内(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2)近3年内(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申请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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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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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1) 本项 目 接 受 联合体。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ECP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供应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2) 本项 目 接 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如接受)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唯一项目授权书。
(3) 单位 负 责 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
(4) 同属 一 家 母 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多家子公司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公司通过资格预审。最先进行报名的申请人优先。
(5) 其他 通 用 资 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款。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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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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