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塔北路(新胜利大街-建设大街)综合管廊项目钢材、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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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塔北路(新胜利大街-建设大街)综合管廊项目钢材、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TLGCW202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塔北路(新胜利大街-建设大街)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石家庄塔北路综合管廊项目部”),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塔北路(新胜利大街-建设大街)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钢材、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铁路里程:塔北路(新胜利大街-建设大街)。
工程内容:塔北路综合管廊二标段工程,起点位于平安大街,向东沿塔北路南侧经过汇通路、汇顺街、建通街后至建设大街标段终点,管廊设计采用单层双舱矩形断面,采用土钉(锚杆) $^+$ 网喷和部分围护桩支护形式,标准舱室断面尺寸为4.3m高X7.6m宽,施工线路全长932m,其中包含5处接出口、1处人员出入口、4处通风口、3处投料口、10处综合舱人员逃生口、2处电力舱人员逃生口以及1处交叉口节点。
2.2招标范围: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塔北路(新胜利大街建设大街)综合管廊项目物资采购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商品混凝土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20万m³以上的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在500万人民币以上;提供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清晰有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混凝土原材料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现行规定执行。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1条及以上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无不良产品质量及服务评价意见。
3.1.7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1-2023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2021-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或招标人列为黑名单的响应单位。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一份用户出具的产品履行合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
3.2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塔北路(新胜利大街-建设大街)综合管廊项目经理部物资招标采购一览表》。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4-04-09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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