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宁德市
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碧海云天1号楼1梯2002本项目指定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ND2024-011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8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采购包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其中一种,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规定为准。)2、其他资格: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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