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林业碳汇开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庆阳市
宁县林业碳汇开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4-2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2024-0011
项目名称:宁县林业碳汇开发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8.512(万元)
最高限价:0.0(万元)
采购需求:宁县林业碳汇开发服务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1.7须提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提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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