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县乡村振兴工程-重点示范村(玉斯屯克和田村)巩固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阿克苏地区
项目概况
乌什县乡村振兴工程-重点示范村(玉斯屯克和田村)巩固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7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SX[2024]-069
项目名称: 乌什县乡村振兴工程-重点示范村(玉斯屯克和田村)巩固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200000
最高限价(元): 3199760.3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什县乡村振兴工程-重点示范村(玉斯屯克和田村)巩固提升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32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支持依麻木镇玉斯屯克和田(1)村实施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巩固提升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建设成果,主要对农户庭院进行人居环境提升,完善村内基础设施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9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 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且项目负责人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 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中备案人员。(4)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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