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
甘肃
-兰州市
榆中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 2023 】 305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榆中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
2 、项目地点:榆中县新营镇、小康营乡、马坡乡;
3 、建设规模:本工程共选取 10 处不稳定斜坡,其中新营镇 3 处 ( 新营镇红土坡村张家坡社、新营镇红土坡村张家园社、新菅镇杨营村夏家洼社 ) ,小康营乡 3 处 ( 小康营乡永红村六社、小康营乡红寺村九社、小康营乡深沟子村 ) ,马坡乡 4 处 ( 马坡乡太平沟村二社、马坡乡旧庄村三四社、马坡乡白堡村五社、马坡乡白堡村六社 ) ,各斜坡均为在库隐患点。本次主要治理措施为挡土墙和削坡工程,其中新建挡土墙 1285m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为准)。
4 、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为准 ) ;二标段:本工程施工开工至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5 、计划工期:总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6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28 日;
6 、项目估算总投资: 500 万元(拟申请国债资金 450 万元,地方配套 50 万元);
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施工: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 ( 有效期内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水工环地质或相关地质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或相关地质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近三个月 (2023 年 10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 ) 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4 、投标人近三年( 2021 年 04 月至今)有同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0 年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 、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 、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肃省相关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8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监理: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有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监理培训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 、本次招标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所有组成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要求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 2023 年 10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 、投标人近三年( 2021 年 4 月至今)具有同类项目监理业绩 ( 以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 ;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0-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8 、按照相关规范及项目实际需求,本项目配备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3 人,其中总监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 1 人,监理员至少 1 人,项目组所有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需提供 2023 年 10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获取方法: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综合电子标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CZR 格式一份、 NGEF 格式一份、 SNGEF 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指定端口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9001/web )
联系部门:榆中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环城西路
6 、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9001/web )
联系部门:榆中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燕青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环城西路
注: 1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与招标文件编制工具相匹配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 、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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