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四批)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
-攀枝花市
项目概况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四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A座7层7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B1E904771714354282182-2024043012
项目名称: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四批)
预算金额:475.2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5.2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四批),具体标包明细如下:
2、本项目采购预算:¥475.22万元(大写:肆佰柒拾伍万贰仟贰佰元整);最高限价:¥475.22万元(大写:肆佰柒拾伍万贰仟贰佰元整);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攀枝花市市内地点;
4、保修期:不少于3年。保修期期内提供7×24小时维修电话服务。易损配件及零件储备期不少于5年。(技术参数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6、采购项目品目编码:A032501消防设备;
7、具体技术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若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经采购人确认后可适当延迟,最多不超过合同签订后120天。交货时需提供由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统一发行的装备物资二维码(或RFID,进行永久标识或相对固定标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投标人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 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医疗器械产品制造厂商参与本次投标的(仅针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非产品制造厂商参与投标的(仅针对第三类医疗器械),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投标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限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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