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人民医院达标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二十五批项目(1标段-4标段)-更正公告
河南
-洛阳市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孟津公开-2024-1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人民医院达标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二十五批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4月26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7日 - 2024年05月07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5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5月29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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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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