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安全防护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安全防护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工作台“小额招采专区”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FCG-0048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安全防护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4.082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82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一标项名称:普通救援装备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93814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标项名称:医疗救援设备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701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次采购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除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外,还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认可);或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医疗救援设备类: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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