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县城南城区调蓄设施建设项目—白天鹅公园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构建及养护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
-盐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23-JSTC-G2024-0007
项目名称: 阜宁县县城南城区调蓄设施建设项目—白天鹅公园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构建及养护服务
预算金额: 39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96.00万 元
采购需求:
阜宁县县城南城区调蓄设施建设项目 - 白天鹅公园 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构建及养护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过底泥处理、曝气增氧 、 水下生态系统构建及生态系统养护等内容,本项目实行水质改善目标总承包。详细内容见本 招标 文件第四章 。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实施 (作业)期限 , 合同签订后 70日历天;运行维护期 , 1年(项目实施验收合格后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 , 响应文件中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并加盖公章 。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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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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