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保卫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保卫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24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TDZB-2024CS18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保卫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保卫服务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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