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路13号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项目概况
东平路13号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2日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4000240428194646-04109585
项目名称: 东平路13号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
预算编号: 0424-W00010352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73390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73390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7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东平路13号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33900.00
简要规则描述: 东平路13号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起到项目完成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5)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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