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兵团石河子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新疆
-石河子市
项目概况
兵团石河子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0日 16: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8SHZ[2024]8号
项目名称: 兵团石河子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300000
最高限价(元): 1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兵团石河子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为加快推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设计兵团石河子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与6月份提交规划。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 提供的营业执照 , 并按照兵财库( 2023)29号文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后附件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 小微 企业预留资金项目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严格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 2)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因国家机构改革,不再受理规划资质的延续和申报造成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的视为有效)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5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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