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修缮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南平市
项目概况
浦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修缮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平市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PMYPC2024-049
项目名称:浦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修缮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864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864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由磋商小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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