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高安市自然资源局高安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项目高安中心-GA2024-012)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江西
-宜春市
关于江西省高安市自然资源局高安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24-012)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高安市自然资源局高安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24-012
项目名称:高安市自然资源局高安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50000.00 元
最高限价:1715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自然资源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评审现场网上核查)6.根据高安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高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证据证明有关供应商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以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7.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资质范围需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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