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采购固定资产及低值耐用品的标签项目竞争性磋商
天津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采购固定资产及低值耐用品的标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园别墅C座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DJC-2024-010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采购固定资产及低值耐用品的标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预算:8.4万人民币
2.供货期:需在合同签订日起4周内提供全部货物。
3.采购需求: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采购固定资产及低值耐用品的标签项目,采购RFID超高频柔性抗金属标签共26000枚,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需在合同签订日起4周内提供全部货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2或2023年度由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5、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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