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乡村振兴局乾坤湾镇农副产品销售基地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延安市
乾坤湾镇农副产品销售基地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延川县财政局1楼104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4-00065
项目名称:乾坤湾镇农副产品销售基地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乾坤湾镇农副产品销售基地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83,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乾坤湾镇农副产品销售基地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0)《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2)《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乾坤湾镇农副产品销售基地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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