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民政局屏南县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标志设置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
-宁德市
项目概况
屏南县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标志设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鼎市朝晖路63号创智小区5栋3梯4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GJFD(CS)-202401
项目名称:屏南县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标志设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9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9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安装,根据实际任务量变化可延长或缩短服务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 本项目为所属行业为 工业 ,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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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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