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化大道(344国道~盱马路段)改造工程2024-XN-SG0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
-淮安市
业主单位
淮化大道(344国道 ~ 盱马路段)改造工程
2024-XN-SG02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淮化大道(344国道 ~ 盱马路段)改造工程 已 由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 以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淮化大道(344国道~盱马路段)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盱审批(经)〔2024〕01059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盱眙县交通运输局 以 《关于盱眙县淮化大道(344国道 ~ 盱马路段)改造工程施工图的批复》 批准,项目业 主 为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盱眙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 招标人为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盱眙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改造工程起点位于与 344 国道交叉口,路线向北延伸,终点位于与盱马路交叉口,路线长 1.069km,老路为水泥砼路面。淮化大道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 40km/h。挖除两侧原有绿化带各2m进行拓宽改造,改造后横断面形式为2.75m非机动车道+2×3.75m行车道+2.75m非机动车道。老路挖除新建,两侧路基各用 6%石灰土拼宽2m,于原路基以挖台阶形式搭接,后统一加铺路面结构层20cm12%石灰土底基层+36cm水稳碎石基层+6cmAC-20C中粒式沥青砼下面层+4cmSMA-13C沥青砼上面层。
2.2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即2024-XN-SG02标段,招标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雨水、污水、交安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内容参见工程量清单。
2.3 投资规模:建安费约人民币1250万元。
2.4 计划工期:133日历天,2024年6月20日-2024年10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3.1.2 业绩条件: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1.3 其它条件:
(1)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②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③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 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2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 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2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注:
1 、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 )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 )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 )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 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 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5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8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206元/标段 。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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