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西芹派出所业务用房施工监理采购竞争性磋商
福建
-南平市
项目概况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西芹派出所业务用房施工监理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289号四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晋建南招【2024】010号
项目名称: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西芹派出所业务用房施工监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893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893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条件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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