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项目竞争性磋商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项目概况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楼1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TCZC2024-057
项目名称: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和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要求,新疆涉及4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含52个县级行政单位,涉及县域面积1194491.166km2,涉及重点预防区面积46465.3km2(详见磋商文件技术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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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专业从事水土保持相关技术工作的单位,具完成本项目的能力。2、拟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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