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消防救援大队泉城广场消防救援站电话房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东
-济南市
项目概况
济南市历下区消防救援大队泉城广场消防救援站电话房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LYXM-TP-2024007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消防救援大队泉城广场消防救援站电话房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338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338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济南市历下区消防救援大队泉城广场消防救援站电话房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本项目无分包, 采购范围包括本项目采购清单内全部内容及相关产品的供应、配送、交付使用及售后的所有工作,即交钥匙项目, 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对甲方进行设备的使用培训,确保甲方可以直接使用。具体安装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其他约定,依据采购文件及合同文本中的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6〕34号)的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上述任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不得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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