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司盘山电厂2×530MW机组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1号机组采暖、通风、空调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公司盘山电厂2×530MW机组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1号机组采暖、通风、空调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4901,招标人为天津国能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天津国能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天津公司 盘山公司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南距天津市区 110km ,西距北京市 90km, 东距唐山市 75km 。地处京、津、唐三市中心地带。 天津公司 盘山公司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 规划改造 2×53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本工程计划于 2024 年 7 月第一台机组投产发 电; 2026年7月第二台机组投产发电。
2.1.2招标范围: 天津公司 盘山公司 2×530MW机组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 采购 1号机组 采购风冷型屋顶式恒温恒湿空调机组 2台套;新风系统1台套;加除湿一体机3台;5匹分体式空调83台套;各类通风机35台套、挡烟垂壁5台套。 除上述全部配件、材料、备品、专用工具外,还需要提供保证设备指导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 。
2.1.3交货期(货物) : 合同签订 55 天内 所有采购项目运送 至 天津国能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并完成验收工作。
2.1.4质量要求: 满足 “ 第五章 供货要求 ” 。
2.2 其他:∨无
□有,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风冷型屋顶式恒温恒湿空调机组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扫描件不能含盖以上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空调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2)同一空调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空调设备的唯一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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