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清荣北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福州市
受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委托, 对[350181]0624[CS]2024001、福清市清荣北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清市清荣北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1]0624[CS]2024001
项目名称:福清市清荣北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0,000.00元
采购包1(福清市清荣北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7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8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于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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