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十一中学食堂及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安徽
-阜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CG-202205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第十一中学食堂及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阜阳市第十一中学食堂及超市经营权
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单位:
阜阳市第十一中学食堂及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SCG-20220526),现将答疑文件回复如下:
问题:
招标文件中详细审查中投标供应商荣誉中: 1、 “ 投标供应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行业奖项(或荣誉)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被省级及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评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得5分。
3、除上述经评委认可的奖项或荣誉外,投标供应商获得中国烹饪协会或中国饭店协会颁发“中国学生营养团餐十大品牌”荣誉的得 5 分;本项满分 5分。
4、除上述经评委认可的奖项或荣誉外,投标供应商获得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十大团餐品牌金奖”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 ”
具有明显的偏向性和指向性,有内定某一家公司的嫌疑,这些要求,违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也和政府所倡导的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背道而驰。要求删除此条作为评分项。此条评分项设置门槛过高,建议修改。
回复:“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属于评分项,非资格条件,也非中标条件。此荣誉是国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对于消费行业的一个常规性评定,2019年-2021年多家供应商获得此项荣誉,且此项并未限制安徽省内。因此,此评分项不具有特指性。
“中国学生营养团餐十大品牌”、“十大团餐品牌金奖”属于评分项,非资格条件,也非中标条件。我校就餐服务对象为未成人,家长和社会关注度高,需要有行业内管理经验丰富和服务能力优秀的餐饮企业来参与投标,同时,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且面向全国招标,全国各地获得此两项荣誉的企业投标并中标本项目,能够为本项目带来优秀的服务。
此项评分项仅作为评分指标,并非实质性响应条款要求,由磋商小组对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在综合评价阶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补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充文件为准。
阜阳市第十一中学
2022年7月2 6 日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第十一中学
地址:阳市颍东区致富路169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1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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