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政务服务大厅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业主单位
易县政务服务大厅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易县政务服务大厅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 易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易发改[2024]78号、易招核(2024)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易县行政审批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易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易县金台东路3号;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主要针对易县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办公系统建设,包含智能化软件、智能化硬件、LED大屏建设、监控、接入设备、机房动环监控、综合布线、数字化会议室、招投标智能化等建设内容。计划工期:2个月;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智能网络建设部分;二标段:智能化办公系统软件及配套。 2.2招标范围:易县政务服务大厅改造提升项目招标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查询地址“信用中国”);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行为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获得采购合同的单位需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获得采购合同的单位需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40%的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可不进行分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06 09:00 至 2024-06-1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2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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