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平山医院-省直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
-五指山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Z-2024-033R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0-46000024210200003831
项目名称:省直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158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5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 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http:///)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10 所投设备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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