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编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修编项目(二次) 询比采购 公告
(项目编号:JNC334-CG-240421482,SXMTZB2403F-419(F))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长子县
1.采购条件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编项目 ,采购人为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 ,项目资金为 成本资金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受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 委托,现通过“”(新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的第四章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赵庄二号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于2021-6-11发布实施,现三年到期需进行评估修订。
2.2 采购范围: 赵庄二号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回执。成果包含:报告修编、评审、备案及资料整理,报告成果的总结。符合国家、省及行业相关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并协助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备案、回执文件。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签订合同三个月内提交赵庄二号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4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慈林镇。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及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依法设立: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应急预案编制 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发票(任意一张) 。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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