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人民政府前进村生态养猪场周边排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佳木斯市
前进村生态养猪场周边排水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03]ZAHE[CS]20240001
项目名称:前进村生态养猪场周边排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6,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前进村生态养猪场周边排水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886,9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前进村生态养猪场周边排水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前进村生态养猪场周边排水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报价企业在职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且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连续3个月(2024年03月至2024年05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相关人员提供有效连续3个月(2024年03月至2024年05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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