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编项目
江西
-抚州市
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编项目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X-FZL-2024-04
项目名称: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71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之前按完成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需自行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 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供信用证明截图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步骤:登录“######”http:///”首页,在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后在“企业名称”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特别提醒: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文件作为资格审查(以上资格审查须制作在新点版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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