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施工隰县标段澄清公告
山西
-临汾市
业主单位
山西省临汾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施工隰县标段澄清公告
一、 内容 :
我单位于 2024年6月 3 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临汾市)》、《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山西省临汾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施工 隰县 标段 招标公告 ,现将 招标 文件 关于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2 招标代理费支付金额及方式” 进行 澄清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规定,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此开标时间不变。 请潜在投标人凭借 CA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重新下载新发布的招标文件。
二、监督部门 :
监督单位: 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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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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