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71团幼儿园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四师71团幼儿园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6604004001240470
) 已由
第四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市发改投资发〔2024〕16号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 招标人为
第四师七十一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七十一团
3.工程规模:
新建综合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1460.88平方米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接受在建、已中标未开工、已列入其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注册建造师为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提供至今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不少于2项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4年06月22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28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
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