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璧山分公司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重庆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璧山分公司食堂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项目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璧山分公司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璧山 分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璧山分公司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
2.2 招标内容: 为 招标人食堂提供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招标人机关职工食堂早餐、中餐、晚餐、接待用餐菜品的制备;食物的贮藏与管理;厨房设备的清洗与整理;餐具定期清洗、消毒;餐点调配与烹饪;职工食堂内地面、墙面、餐桌桌面的清洁卫生;负责招标人机关职工食堂用餐清洁卫生和食品安全;负责菜品的留样、餐具消毒登记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
2.3 项目规模: 计划 金额 40 万元 /年 。
2.4 服务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 217号(招标人指定位置) 。
2.5 服务期限: 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每年度对供应商开展履职履约评定,评定不合格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3.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 2021年 6 月 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 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 、在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1.3 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下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7-03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7-05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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