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玉井镇店子村国道沿线环境面貌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定西市
临洮县玉井镇店子村国道沿线环境面貌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洮县玉井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7-12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SSH-2024-044(LT)
项目名称:临洮县玉井镇店子村国道沿线环境面貌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62.1328(万元)
最高限价:62.1328(万元)
采购需求:1.获取方式: 供应商必须通过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未下载磋商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负。(注: 电子标磋商文件格式为:DXZF)2.获取磋商文件后,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下载中心”→ “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供应商在开标时请务必使用该项目生成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 锁) 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参加开标。 注: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2024年9月(约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方式为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比例为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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