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夏邑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河南
-商丘市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夏财采招-2024-53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夏邑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工程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6月17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8日 - 2024年07月08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7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7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原投标人须知前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如本项目中涉及“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规定的属实行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招标文件是否特别指明,投标人均应投报当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1.2.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时期公布的清单内容为准,清单在(http:// )上予以公布,敬请投标人及时浏览。
1.3.以上政策如有变动,以最新发布执行;
2、原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9分):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签订家用电器销售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多得9分。 (0-9分)
投标文件制作(2分):1.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整洁、完整、清晰无错误得1分,有错误或模糊的本项不得分;2.投标文件目录页码详细清晰准确得1分,无页码目录或不够准确不得分。
3、原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
变更为
1、现删除原1.2项,1.1、1.3变更为:
1.1.如本项目中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属实行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招标文件是否特别指明,投标人均须附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1.2.以上政策如有变动,以最新发布执行;
2、企业业绩(9分):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签订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多得9分。 (0-9分)
交货期响应(2分):投标人响应交货期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提前1天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0-2分)此项响应需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章,格式自拟,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删除原表格中-我方提供的节能产品为第24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删除原表格下方2、认证证书编号必须填写《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最新一期公布的内容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5、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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