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河镇人民政府巩义市米河镇C583线铁山村十一组至七组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米河镇人民政府巩义市米河镇C583线铁山村十一组至七组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米河镇人民政府巩义市米河镇C583线铁山村十一组至七组道路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6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806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巩财磋商采购-2024-78-1
米河镇人民政府巩义市米河镇C583线铁山村十一组至七组道路建设项目
960000
900806
是
96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郑财购〔2022〕5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稳经济促增长的通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建筑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对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点:开标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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