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马泉小型消防站主战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咸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秦都区-2024-00033
项目名称:马泉小型消防站主战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马泉小型消防站主战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7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马泉小型消防站主战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马泉小型消防站主战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原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所投车辆及生产企业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型车辆公告目录。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出具其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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