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
-通辽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4060988
项目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3.567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辽市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通辽市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B202406098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1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案件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2.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采购活动(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的“信用中国”和“”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 招标文件 的时间、地点、方式
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6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域蓝湾AB区西门北侧
获取方式:携带以下证件,以下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域蓝湾AB区西门北侧)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邮箱方式(将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获取文件: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不需提供此项);
2、法人或其他组织性质的供应商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执照复印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要求的截图;
5、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网站查询方法:
一是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输入企业名称,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可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二是打开“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在“信用服务”→“信用分类查询”中点击“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企业名称可查询是否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查询单位。
三是打开“”,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查询单位。
四、 招标保证金
1、供应商报名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中采用网银转账、电汇、银行柜面转账(不接受现金)或投标保函的方式缴纳本项目招标保证金。
2、招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招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零元整(0 元)。
五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 时间 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9:30时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域蓝湾AB区西门北侧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zbgg.nmgztb.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新工三路与中心大街交汇处北300米
邮政编码:028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域蓝湾AB区西门北侧
邮编:028000
联系人:卢晶晶
电话:
邮箱:
注: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后1年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1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案件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2.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采购活动(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的“信用中国”和“”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2.1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2.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案件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2.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采购活动(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的“信用中国”和“”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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