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围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福建省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围墙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S【福州】2024招第007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围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30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30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FJMS【福州】2024招第007号
福建省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福建省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围墙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围墙项目。
2.项目编号:FJMS【福州】2024招第007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代 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谈判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在资格性审查中将被谈判小组视为无效响应: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②被列入()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③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 谈判 须知前附表和 谈判 文件第五章。
6、报名、谈判文件的获取【详见本章本条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报价人,请于 202 4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2 4 年 7 月 16 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 双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在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进行书面登记购买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2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6.3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谈判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本章本条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于 202 4 年 7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8、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本章本条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1谈判时间: 202 4 年 7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8.2谈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开标大厅。
9、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询问和质疑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本次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否则不予接收。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报价人关注。
(http://)
12、银行账户信息
13、特别提示
13.1潜在报价人在谈判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若有)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3.2因竞争性谈判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3.3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4、采购人:福建省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福湾路811号
联系人: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魁岐路136号福州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3号楼2210室
联系人:
联系方法: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施工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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