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农业农村局采购2024年县级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技术服务(一、二、三、四标段)招标公告
云南
-大理州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2024-G3-00360-YNKR-0016
项目名称:大理州农业农村局采购2024年县级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506
最高限价(万元):506
采购需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 (修订版)》规定及采购人要求实施项目。服务地点:一标段:漾濞县;二标段:永平县;三标段:云龙县;四标段:剑川县。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计划工作内容并提交项目成果文件,并通过各级各类质量控制审核、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验收(若国家、省级或地市级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各项工作的汇交时间有调整,则完成时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若无特殊情况最终的完成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标段2: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计划工作内容并提交项目成果文件,并通过各级各类质量控制审核、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验收(若国家、省级或地市级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各项工作的汇交时间有调整,则完成时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若无特殊情况最终的完成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标段3: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计划工作内容并提交项目成果文件,并通过各级各类质量控制审核、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验收(若国家、省级或地市级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各项工作的汇交时间有调整,则完成时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若无特殊情况最终的完成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标段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计划工作内容并提交项目成果文件,并通过各级各类质量控制审核、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验收(若国家、省级或地市级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各项工作的汇交时间有调整,则完成时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若无特殊情况最终的完成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一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6%、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6%;(2)二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6%、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6%;(3)三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6%、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6%;(4)四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6%、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6%;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 3.1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的外业调查队至少包含1名现场技术领队,受过全国土壤普查办或省级土壤普查办组织的土壤三普外业培训,通过培训考核,获得培训合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3.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以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