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梁矿储量核实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张家梁矿储量核实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为 张家梁矿储量核实报告编制 ,项目业主为 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 00 % ,招标人为 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以下简称 “张家梁煤矿”)需要编制产能核增后的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后期的闭坑报告。由于张家梁煤矿《 2023 年储量年报》露天部分可采储量剩余 800 万吨,张家梁煤矿现阶段实际露天可采储量剩余 56 万吨,储量不符导致产能核增后新编制的《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不能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专家评审,所以需要重新编制《储量核实报告》,本次编制的《储量核实报告》需经相关部门评审备案,并确保《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通过并出具评审意见。
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编制工作,在 60日历天内 完成报告成果文件的编制,并通过评审备案。
2.2 招标范围: 完成张家梁矿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备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统一标准、规程、规范和技术条例进行资源储量整合,配合招标人完成张家梁矿储量核实报告编制的工作,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备案。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 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 ) 投标人须具备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 .1.2 业绩要求 :
( 1 )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 1 项类似项目,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该项目的合同和对应的储量备案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储量备案证明扫描件至少包含:备案证明盖章页和评审意 见书 ;
3.1.3 财务要求: / ;
3.1.4 信誉要求:
( 1 )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www.gsxt.gov.cn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 ;
( 3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 其他要求:
( 1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2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1. 6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 ) 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地质类或地质勘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含副高),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 2 ) 需提供拟 参加项目人员 有效期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可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材料代替),社保缴纳证明应为企业缴纳的 2023 年 9 月至 投标截止日内至少连续 六 个月的社保证明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