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福州市
受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委托, 对[350190]FCZB[TP]2024001、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90]FCZB[TP]2024001
项目名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1(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2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产品国家若有强制性3C认证要求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国家3C强制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3C证书复印件。具体产品要求详见谈判文件。;(2)本次采购若有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所投产品满足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具体产品要求详见谈判文件。;(3)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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