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健康资源创新研究院创新平台建设(CQS24A01927)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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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健康资源创新研究院创新平台建设(CQS24A0192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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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健康资源创新研究院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8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CQS24A01927 采购执行编号: 1064-241HD1415024
项目名称: 重庆市健康资源创新研究院创新平台建设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3,915,000.00元
最高限价:13,915,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号:3
最高限价总计:13,915,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分包1: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予采购人正常使用。分包2: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予采购人正常使用。分包3: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予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分包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由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分包2、分包3: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投标人应满足以下1-3项条款中的任意一项: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全部非中小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的比例占分包合同份额的60%,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中小企业的,由中小企业制造商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份额的30%,且由小微企业制造商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份额的18%,投标人应出具其中小微企业制造商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如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商承担的合同份额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应分包给中小微制企业造商以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应出具其货物制造商和分包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具体详见各分包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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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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